《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绿色”税制,是税收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提出的“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奋斗目标的最具体体现。近期,滁州市地税局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全市地税系统落实既定任务;地税、财政、环保三部门联合制定《滁州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强化协调、配合。二是加强调研测算。积极与市环保部门加强合作,深入了解污染物排放监测方式、核算方法,调研全市排污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征缴流程、信息数据使用及排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综合各种因素考虑测算出我市大气和水污染物建议税额,并上报省里。三是加强纳税人识别。全市各级地税、环保部门认真落实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细化方案,扎实做好纳税人识别认定工作。通过对省市县环保部门传递的排污企业基础信息数据的认真筛选和配比,共识别认定全市环保税纳税人586户。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对全体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开展环保税法及环保知识的培训,通过门户网站上传环境保护税法和整理编辑的环保税知识问答,为纳税人开展前期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通过培训辅导,使地税干部做到懂税收政策、会计算税款,纳税人做到会填表、会申报、会办税,引导全员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为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