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六、手续费支付管理……(三)税务机关应在‘三代’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四)因税务机关的原因,未领或少领‘三代’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 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